一、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1. 招生导师资格:近两年内主持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能够为博士生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支持。
2. 基本原则:化学和物理学科牵头人在有合适生源情况下每年招生,其余人员轮流招生,特聘教授、课题组长优先。
3. 政策倾斜:实验室A计划人选在培养期内原则上保证每年招生。
4. 考察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已毕业博士生科研成果和是否有合适生源的基础上确定年度招生导师。
二、硕士生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1. 基本指标:副教授(博士)/教授(博导)。
2. 奖励指标:以课题组为单位统计,国家课题及重要人才基金等课题每项增加1个;合计年均科研经费每20万元增加1个;横向课题和技术转让经费按实际到账金额的50%核算;上年度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分别增加2个和1个指标。
3. 实验室A计划人选每人每年额外单独分配1个名额。
4. 实验室研究生名额分配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各课题组当年拟招生指标数是其基本指标与奖励指标之和,与当年实验室去除A计划单独分配名额后的实际总招收人数,采取等比例压缩的方法(小数部分四舍五入)核定各课题组当年实际招名额。
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