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我校研究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文件),结合实验室实际,经研究决定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省、校两级优秀毕业生。
一、 参评基本条件
1.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必须获得过“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7. 在读研究生期间,获得校级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奖励者优先评选。
8. 评选必须征求导师的意见,导师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毕业论文完成情况签署是否同意推荐为优秀毕业生。
9.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未进行论文答辩或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宣布无效。
10.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正式学籍、已如期注册的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11. 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研究生均不可参评:
(1)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3)参加非法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
(4)因违规违纪受到实验室、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本年度学校共分配给实验室省优指标2人、校优指标11人。
为了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关爱集体、勇于创新的研究生成长氛围,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质量人才。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决定将指标分为直接推荐和评选两类。
校优11人中,实验室评优委员会直接推荐2人,其他9人依据下述评选办法,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取前9名。
省优同学由实验室评选委员会从校优同学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办法
评选按照百分制积分。其中科研积分占60%,活动奖励积分占20%,综合测评占20%。
1. 科研及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河南大学当年分区计算论文积分。SCI一区1篇30分,SCI二区1篇15分,SCI三区1篇5分,SCI四区1篇2分,EI1篇1分;
(2)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每人按照50%计算得分;
(3)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的论文,学生按照50%计算得分;
(4)发表的论文要求河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推荐人积分相同时,按分区排序;分区相同时,按同区期刊当年影响因子排序;
(5)授权专利5分(专利不分排名先后);
(6)每位同学的科研积分乘以60%所得分数为最终折合科研积分。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科研得分(A) |
1 |
张三 |
200 |
120 |
2 |
李四 |
80 |
48 |
3 |
王五 |
60 |
36 |
以折合后的分数A作为最终的科研得分。
发表文章、授权专利均需提供复印一份。
2. 活动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5分;
(2)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0分;
(3)参加校级及实验室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5分;
(4)学校和实验室主办的各项表彰活动的获奖奖励5分(如学校每年的三优评选、一等学业奖学金、实验室每年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网络宣传员、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等)。
(4)每位同学的活动奖励积分相加,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20%作为活动奖励最终得分。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活动奖励积分 |
最高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 |
最终活动奖励得分(B) |
1 |
张三 |
50 |
200 |
200 |
40 |
2 |
李四 |
40 |
|
160 |
32 |
3 |
王五 |
30 |
|
120 |
24 |
以折合后的分数B作为最终的活动奖励得分。
以科研成果为唯一依据或的相关的奖励不计算在活动奖励中,如国家奖学金、河南大学优秀学术论文、侯镜如奖学金等。
所有活动奖励积分以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3. 综合测评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实验室评优委员会对每位参选同学进行综合测评。对每位参选同学按照满分100分进行打分作为原始测评分数,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20%作为综合测评最终得分。如:所得分数为C。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测评分数 |
最高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 |
最终综合测评得分(C) |
1 |
张三 |
100 |
200 |
200 |
40 |
2 |
李四 |
80 |
|
160 |
32 |
3 |
王五 |
60 |
|
120 |
24 |
4.最终成绩计算:
折合科研得分(A)+最终活动奖励得分(B)+最终综合测评得分(C)=总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评选申报
1. 所有参评毕业生自行书写参评申请书,必须征求导师意见,导师根据学生学成绩、毕业论文完成情况签署是否同意推荐为优秀毕业生,导师和负责本课题组学生管理的老师对于参选同学具有一票否决权。被否决的同学不得参与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2. 所有参选同学填写评优积分表(附件1),其中折合得分不填。
3. 所有参选同学须于3月23日上午9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以及电子版评优积分表交至邹雪艳老师处,过期不交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4. 3月23日11点前由邹雪艳老师计算并完成科研积分和活动奖励折合得分,由评优委员会对各位参选人员进行综合测评,12点前完成综合测评并计算折合分数,并最终确定最终得分。
五、确定程序
1. 评优委员会推荐的2人直接进入实验室向学校上报的校优推荐同学名单;
2. 根据总分高低排序,取前9名进入实验室向学校上报的校优推荐同学名单;
3. 评优委员会在11名校优同学中推荐2名省优人选进入实验室向学校上报的省优推荐同学名单;
4. 总的推荐名单确定后,由实验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示,然后上报学校。
六、评优委员会组成
评优委员会由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3-5名相关老师组成。
七、其它
本办法由实验室评优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 评优积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