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河南大学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简称“三优”)评选。为做好实验室“三优”评选工作,切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发挥激励作用,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取得河南大学正式学籍、已如期注册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研究生均不可参评:
1.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3.参加非法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
4.违规违纪受到学校和实验室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
5.评选学年学位课程成绩不及格的研究生。
6.开学没有按时报到注册,请假未按时销假的研究生。
7.没有按时参加学年鉴定的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一)评优委员会直接推荐2人,其他名额依据下述评选办法,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取前几名。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自动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其他名额在优秀研究生中按照积分高低,取前几名。
三)评选按照百分制积分。其中科研积分占40%(取得时间为2014.5-2015.9),活动奖励积分占40%(取得时间为2014.5-2015.9),综合测评占20%。
1. 科研及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河南大学当年分区计算论文积分。SCI一区1篇30分,SCI二区1篇15分,SCI三区1篇5分,SCI四区1篇2分,EI1篇1分;
(2)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每人按照50%计算得分;
(3)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的论文,学生按照50%计算得分;
(4)发表的论文要求河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推荐人积分相同时,按分区排序;分区相同时,按同区期刊当年影响因子排序;
(5)授权专利5分(专利不分排名先后),未授权专利不加分;
(6)每位同学的科研积分乘以40%所得分数为最终折合科研积分。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科研得分(A) |
1 |
张三 |
200 |
120 |
2 |
李四 |
80 |
48 |
3 |
王五 |
60 |
36 |
以折合后的分数A作为最终的科研得分。
发表文章、授权专利均需提供复印一份。
2. 活动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5分;
(2)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0分;
(3)参加校级及实验室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5分;
(4)每位同学的活动奖励积分相加,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40%作为活动奖励最终得分。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活动奖励积分 |
最高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 |
最终活动奖励得分(B) |
1 |
张三 |
50 |
200 |
200 |
40 |
2 |
李四 |
40 |
|
160 |
32 |
3 |
王五 |
30 |
|
120 |
24 |
以折合后的分数B作为最终的活动奖励得分。
以科研成果为唯一依据或的相关的奖励不计算在活动奖励中,如国家奖学金、河南大学优秀学术论文、侯镜如奖学金等。
所有活动奖励积分以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备查验,无证书者不予加分。
3. 综合测评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实验室评优委员会对每位参评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对每位参选同学按照满分100分进行打分作为原始测评分数,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20%作为综合测评最终得分。如:所得分数为C。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测评分数 |
最高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 |
最终综合测评得分(C) |
1 |
张三 |
100 |
200 |
200 |
40 |
2 |
李四 |
80 |
|
160 |
32 |
3 |
王五 |
60 |
|
120 |
24 |
4.最终成绩计算:
折合科研得分(A)+最终活动奖励得分(B)+最终综合测评得分(C)=总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5. 评优委员会对参评研究生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评选申报
1. 所有参评毕业生自行书写参评申请书,必须征求导师意见,导师根据学生学成绩、毕业论文完成情况签署是否同意推荐为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干部,导师和负责本课题组学生管理的老师对参评研究生具有一票否决权,被否决的同学不得参与评选。
2. 所有参选同学填写评优积分表(附件1),其中折合得分不填。
五、确定程序
1.评优委员会推荐的2人直接进入实验室向学校上报的名单,其他同学根据总分高低排序向学校上报的名单;
2.总的推荐名单确定后,由实验室公示,然后上报学校。
六、评优委员会组成
评优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3-5名相关老师组成。
七、其它
本办法由评优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