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河南大学每年进行一次学业奖学金评选。为做好实验室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切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发挥激励作用,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取得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正式学籍、已如期注册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1.因考试不及格有重修记录者直接取消评优资格或认定为三等奖学金;
2.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一)一年级硕士推免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研究生按照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评定。实验室新生一志愿与调剂生分开评选。
(二)二年级、三年级按照如下细则进行评定:
1.科研成果(取得时间为2014.11-2015.9):二年级占15%,三年级占40%。
科研及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实验室当年分区计算论文积分(与中科院分区不同,请仔细查看实验室分区表,然后再填写积分统计表)。SCI一区1篇30分,SCI二区1篇15分,SCI三区1篇5分,SCI四区1篇2分,EI1篇1分;
(2)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每人按照50%计算得分;
(3)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的论文,学生按照50%计算得分;
(4)发表的论文要求河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推荐人积分相同时,按分区排序;分区相同时,按同区期刊当年影响因子排序;
(5)授权专利5分(专利不分排名先后),未授权专利不加分;
(6)每位同学的科研积分乘以40%所得分数为最终折合科研积分。以40%为例:
序号 |
姓名 |
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科研得分(A) |
1 |
张三 |
200 |
40 |
2 |
李四 |
80 |
16 |
3 |
王五 |
60 |
12 |
以折合后的分数A作为最终的科研得分。
发表文章、授权专利均需提供复印一份。
2.学习成绩:所修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后,二年级占25%,三年级不考虑课程成绩;
(1)每位同学平均成绩积分相加,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25%作为课程成绩最终得分。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成绩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B) |
1 |
张三 |
90 |
25 |
2 |
李四 |
75 |
20.8 |
3 |
王五 |
60 |
16.7 |
以折合后的分数B作为最终的活动奖励得分。
3.活动奖励积分(取得时间为2014.11-2015.9):占40%
核算办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5分;
(2)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0分;
(3)参加校级及实验室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5分;
(4)每位同学的活动奖励积分相加,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40%作为活动奖励最终得分。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成绩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C) |
1 |
张三 |
200 |
40 |
2 |
李四 |
100 |
20 |
3 |
王五 |
60 |
12 |
以折合后的分数C作为最终的活动奖励得分。
以科研成果为唯一依据或的相关的奖励不计算在活动奖励中,如国家奖学金、河南大学优秀学术论文等。
所有活动奖励积分以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备查验,无证书者不予加分。
4. 综合测评积分:占20%
核算办法如下:
实验室评优委员会对每位参评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对每位参选同学按照满分100分进行打分作为原始测评分数,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20%作为综合测评最终得分。如:所得分数为D。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成绩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D) |
1 |
张三 |
100 |
20 |
2 |
李四 |
80 |
16 |
3 |
王五 |
60 |
12 |
4.最终成绩计算:
折合科研得分(A)+课程成绩得分(B)+最终活动奖励得分(C)+最终综合测评得分(D)=总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5.评优委员会及各位老师对参评研究生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确定程序
评优委员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总的推荐名单后,由实验室公示,然后上报学校。
五、评优委员会组成
评优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3-5名相关人员组成。
六、其它
本办法由评优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