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实验室各推荐一个,报至研究生院后进行差额评比。
三、评选办法
评选按照百分制积分。其中科研积分占60%,活动奖励积分占20%,综合测评占20%。
1. 科研及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河南大学当年分区计算论文积分。SCI一区1篇30分,SCI二区1篇15分,SCI三区1篇5分,SCI四区1篇2分,EI1篇1分;
(2)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每人按照50%计算得分;
(3)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的论文,学生按照50%计算得分;
(4)发表的论文要求河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推荐人积分相同时,按分区排序;分区相同时,按同区期刊当年影响因子排序;
(5)授权专利5分(专利不分排名先后);
(6)每位同学的科研积分乘以60%所得分数为最终折合科研积分。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科研得分(A) |
1 |
张三 |
200 |
120 |
2 |
李四 |
80 |
48 |
3 |
王五 |
60 |
36 |
以折合后的分数A作为最终的科研得分。
发表文章、授权专利均需提供复印一份。
2. 活动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5分;
(2)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0分;
(3)参加校级及实验室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5分;
(4)学校和实验室主办的各项表彰活动的获奖奖励5分(如学校每年的三优评选、一等学业奖学金、实验室每年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网络宣传员、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等)。
(4)每位同学的活动奖励积分相加,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20%作为活动奖励最终得分。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活动奖励积分 |
最高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 |
最终活动奖励得分(B) |
1 |
张三 |
50 |
200 |
200 |
40 |
2 |
李四 |
40 |
|
160 |
32 |
3 |
王五 |
30 |
|
120 |
24 |
以折合后的分数B作为最终的活动奖励得分。
以科研成果为唯一依据或的相关的奖励不计算在活动奖励中,如国家奖学金、河南大学优秀学术论文、侯镜如奖学金等。
所有活动奖励积分以获奖证书为准,评选时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3. 综合测评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实验室评优委员会对每位参选同学进行综合测评。对每位参选同学按照满分100分进行打分作为原始测评分数,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20%作为综合测评最终得分。如:所得分数为C。如:
序号 |
姓名 |
原始测评分数 |
最高原始科研积分 |
折合活动奖励得分 |
最终综合测评得分(C) |
1 |
张三 |
100 |
200 |
200 |
40 |
2 |
李四 |
80 |
|
160 |
32 |
3 |
王五 |
60 |
|
120 |
24 |
4.最终成绩计算:
折合科研得分(A)+最终活动奖励得分(B)+最终综合测评得分(C)=总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评选申报
1. 所有参评毕业生自行书写参评申请书,必须征求导师意见,导师根据平时综合表现情况签署是否同意推荐,导师和负责本课题组学生管理的老师对于参选同学具有一票否决权。被否决的同学不得参与本次评优。
2. 所有参选同学填写评优积分表,其中折合得分不填。
五、其它
本办法由实验室评优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