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研究生均不可参评:
1.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参加非法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
3.违规违纪受到学校和实验室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
4.评选学年学位课程成绩不及格的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评选按照百分制积分。其中科研积分占70%,活动奖励积分占30%。
1. 科研及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河南大学当年分区计算论文积分。SCI一区1篇30分,SCI二区1篇15分,SCI三区1篇5分,SCI四区1篇2分,EI1篇1分;
(2)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每人按照50%计算得分;
(3)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的论文,学生按照50%计算得分;
(4)发表的论文要求河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推荐人积分相同时,按分区排序;分区相同时,按同区期刊当年影响因子排序;
(5)授权专利5分(专利不分排名先后),未授权专利不加分;
(6)每位同学的科研积分乘以70%所得分数为最终折合科研积分。以折合后的分数A作为最终的科研得分。
发表文章、授权专利均需提供原件。
2. 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5分;
(2)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0分;
(3)参加校级及实验室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5分;
(4)每位同学的活动奖励积分相加,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30%作为活动奖励最终得分。以折合后的分数B作为最终的活动奖励得分。
所有奖励积分以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无证书者不予加分。
3.最终成绩计算:
折合科研得分(A)+最终活动奖励得分(B)=总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 评优委员会、导师及负责本课题组学生管理的老师对参评研究生具有一票否决权。
本办法由实验室评优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