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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来源: 河南大学材料学院    日期:2019-09-15   浏览次数:

为做好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切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发挥激励作用,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实验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实验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取得实验室正式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风端正,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4.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侯镜如奖学金、优秀学术论文奖之一者;

5.通过研究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6.积极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学业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

二、评审办法

实验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研究成果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及预期成果四个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对满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者按积分排序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实验室当年分区(与中科院分区不同,请仔细查看实验室分区表,然后再填写积分统计表)计算论文积分。SCI一区1篇30分,SCI二区1篇15分,SCI三区1篇5分,SCI四区1篇2分,EI1篇1分。

2.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每人按照50%计算得分。

3.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的论文,学生按照50%计算得分。

4.授权专利5分。

注:发表的论文要求河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积分相同时,按分区排序;分区相同时,按同区期刊当年影响因子排序。

经评审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河南大学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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